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明确基层团委的工作目标和责任,调动基层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健全基层团组织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机制、提高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经校团委研究,结合共青团改革相关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 年度分团委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工作动员阶段(2020 年 12 月中旬)
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2020 年度分团委考核工作,校团委解释考核具体细则。
2.分团委自评阶段(2020 年12 月 25 日—2021 年1 月3 日)
各分团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积极准备支撑材料,并撰写自评报告,1 月 3 日前将自评结果提交校团委办公室。
3.校团委初评阶段(2021 年 1 月 3 日—2021 年 1 月 5 日)
校团委办公室审查各分团委提交的自评报告,并考核检查各系分团委工作,采取查看资料、学生座谈会等形式,重点考核组织建设、思想教育、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宣传工作、例会出勤、指导学生组织等方面的工作,之后召开会议评定考核成绩。
4.考核结果公示阶段(2021 年 1月6日—2021年1月8日)
校团委将通过校园网公示各分团委自评报告及考核成绩。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办公室申请复议。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分团委及分团委书记评优评模的参考依据。